

看著弟媳婦就這麼直直地走出門去,媽媽氣得直跺腳,對著門大罵:「我們老兩口在這裡給他們當免費的保姆、長工,五千多塊錢的退休金全貼補他們了。我女兒每次回家都帶一大堆東西,吃他們的了,還是喝他們的了?她這是擺臉色給誰看呢?還大學老師呢,她文化知識都學哪裡去了?!」
聽到媽媽的這些話,不爭氣的淚水順著臉頰滑落下來。孩子看著我哭了,跑過來問:「媽媽,媽媽,你怎麼了哭了?」我只能硬把眼淚憋回去:「沒事兒,媽媽看電腦時間長了,眼睛不舒服。」
「老頭子,收拾東西,不在這裡待了,我們回老家去,我女兒想住多久就住多久。」媽媽轉過頭去對爸爸說。
我趕緊攔住媽媽,說:「媽,快別衝動,我沒事兒的。我確實不應該把工作帶過來做,一年難得回一次家,應該幫你們多干點活兒的。弟弟經常不在,如果你們回了老家,她一個人還要上班,怎麼帶兩個孩子?你快別鬧了,只要弟媳和弟弟好好過日子就好。」
媽媽依舊不肯,我勸了好半天,才把她勸住。

晚上,我看了一下車票,還可以改簽,就辦了第二天的改簽,提前回來了。臨走時,媽看我一隻手提行李,一隻手牽著孩子,問我:「坐公交車能行不?要不讓你爸開車送你去?」
弟媳婦站在一旁不吭聲,車是她的,沒經過她允許,爸爸不能隨便動她的車。
我不願意讓媽媽和弟媳婦當面翻臉,說:「沒事兒的,媽,我們家沒車,哪次出門不是這樣子的?你們放心吧。」
「那我把你們倆送公交車站吧。」爸爸跟著走了出來。
那天,弟媳婦自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,兩個孩子在旁邊玩,也沒有說一句「姑姑再見」。
當我提著行李走下弟弟家的樓的那一刻,心裡想:「這地方,我真的再也不想來了。」
但是,回家後仔細想了好多天,還是打消了不再登弟弟家門的想法。
我的父母在那裡,我不得不去啊!我已經從之前的每年在娘家住兩個星期,壓縮成了現在的住一個星期了。爸媽老了,我還能陪伴他們多久?弟弟家的那道門,我還是要踏進去的。
後來,我決定把去弟弟家看父母改為一年兩次,每次最多去住3天,而且再不帶工作了。雖然多掏一次路費,路上辛苦一些,但是只要弟媳婦不再生氣鬧矛盾,這些小事兒都無所謂了。


相信很多女人都有跟我類似的經歷吧?嫁了人,到了婆家感覺自己是外人,回了娘家也是外人,好像我們嫁了人,就沒有家了。想想都扎心!
不過,換位思考一下,弟媳婦也是嫁為人婦了,她之所以那樣做,也只是想爭取自己在婆家的地位而已。只不過是方法不妥,吃相有點難看罷了。
所以,我不怪她。只要她對我的父母,不那麼過分就行!
很多父母覺得女兒完全可以把兒子家當作娘家,但是好多兒媳婦卻不這麼認為的。懂事的女兒呢,會默默忍受。愛較真的女兒呢,可能會跟弟媳(嫂子)吵起來。
不管哪種情況,相信做父母的都是不願意看到的。
所以,在這裡想給一些父母提點建議:在給兒子看孩子後,儘量不要把老家的門完全關掉。哪怕一年只開門一個星期也好,這樣女兒回家看父母自在、方便一些。
再就是如果二老腿腳方便,可以抽點時間去女兒家住。讓女兒在兒子家住,畢竟還是很彆扭的。
最後,願所有的女人們,都能互相包容一些,都能擁有一方累了時可以暫時依靠的靈魂棲息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