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.
婆婆這話恰好提醒了我,我本來還不想那麼快發飆,忍忍就算了,現在倒好,撞在我的槍口上了。
於是我怒懟婆婆:「媽,姑子住我家得交伙食費。增加兩個人吃飯,我們壓力巨大。」
婆婆還不樂意,說:「姑子離婚又沒工作,你怎麼那麼冷血,還要收她的伙食費,我兒子怎麼會看上你這種女人,那是我女兒,是我兒子的妹妹,又不是別人。」
我說:「當然要收,我又不是慈善家。難道姑子一輩子離婚就打算住一輩子嗎?我也要養孩子,養我的家庭,我要求姑子交伙食費有什麼錯,不想交,就搬出去住,我就看誰有理誰無理。」
那一次,我、婆婆還有姑子大吵了一架,老公夾在中間,幫誰都不是。
我說,別指望我會離婚,我才沒那麼傻叉,要走也是姑子走,她若不走,又不肯交生活費,我從今天起,就不再給錢你買菜,也不買米,我在外面吃了再回家,反正我兒子喝奶粉吃米糊就行。
我看誰扛得過誰。
自從我這麼一鬧,姑子果然識趣了,自己也不好太過囂張,不敢太自以為是,畢竟住進我家,是客人,而不是主人,孩子上學去了以後,還會出去找工作,給我上交生活費了。

婆婆呢,也不敢明目張膽袒護姑子,我說到做到,人不被逼到角落的時候,不會反擊。若不將自己潑辣的一面豁出來,別人永遠會覺得,你是個紙老虎,一點都不可怕,踩在你頭上也沒事,你脾氣好,你就活該多承擔責任,多吃虧。
我不是不講親情,但親情有時候,也得講原則,講底線。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,就是觸犯了我的底線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