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我堂弟結婚,我早早地取了兩萬塊錢,婚禮當天跟我老公帶著孩子一起去我叔叔家賀喜。我嬸嬸接過我的紅包,折了一下,開心地跟我說我堂弟媳婦又懂事又漂亮,她以後可是有福氣了……

婚禮結束後,我嬸嬸親自拿給我一個大紅色禮盒,說是回禮,人手一份,我不能拒絕。我說:「這是我弟弟的喜氣,我必須得沾沾,怎麼可能拒絕。」我嬸嬸哈哈大笑著,把我們送到了門口。
回到家我打開大紅禮盒,發現裡面有一套金首飾,一封印,還有一個紅包。那紅包我認識,就是我拿去給堂弟賀喜的那個!中間一道清晰的摺痕,是我嬸嬸接過紅包時折的……

我打開信:
你的心意叔叔嬸嬸收到了,錢我們留下了一千塊,剩下的你們留著給孩子花。你們兩口子當公務員,拿的都是死工資,可不能把錢浪費在你堂弟那小子身上,他不缺錢花。
這套首飾是我給你堂弟媳婦買三金的時候相中的,我覺得很適合你戴,就給你買下來了。不許退回來,也不許客氣。我們就生了你堂弟一個臭小子,老了還指望你這個小棉襖照顧呢。
我叔叔嬸嬸身家那麼多,濟南市裡兩套大三居,郊區一套別墅,老家還有房產,高檔車三輛……哪裡需要我養老照顧,只不過是在乎我的感受,送我禮物還給我面子。我真是太感動了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