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錢就當是你弟弟借的,以後等他有出息了,肯定會還你。」我氣不打一處來,打斷了婆婆的話。 我說:「你帶著小叔子來家裡要了多少次錢?哪一次不是說借錢,結果還了嗎?我連一句感恩的話都沒聽見過,更別提還錢了。」
說完我又朝老公怒吼:「你有沒有腦子?你弟弟捅了簍子,為啥要咱們承擔。你賣了房子,咱們一家住哪裡?」可不管我怎麼說,聽了婆婆的蠱惑,老公堅持要賣房。 老公說:「我不能看著我弟弟去坐牢,然後婚事泡湯,這房子我賣定了。」
老公表情猙獰,我忽然就心寒了,我意識到這段婚姻,我要是繼續維繫下去,受傷的會是我和孩子。我沉默了好一會,答應了賣掉房子幫小叔子還債,我笑著說:「行,那就聽你的,把房子賣掉。不過咱們得先離婚,房錢一人一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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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老公有過猶豫,但婆婆在旁邊又開始哭了,他立馬就同意了。我不知道,會不會有人說我冷血,都是一家人,都到了要坐牢的地步,幫一把怎麼就不行了?
但我覺得我的決定沒有錯,小叔子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犯錯,無非就是知道家裡會幫忙解決。這樣的人,要不是讓他自己承擔一次責任,是永遠都不會改的。 很明顯,公公婆婆和我的老公,都不願意讓小叔子承擔後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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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我就沒啥好說的人,只能離婚,因為不離婚的話,我也得跟著去承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,這4年來,一直都是這樣的日子,我過夠了。房子賣掉,錢一人一半,我拿著錢帶孩子走,我老公拿著錢,去幫他的弟弟吧。
拎不清的老公,也只能及時止損了,你們說對不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