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有嚴重的重男輕女傾向,她一直都不喜歡靜雯。雖然她是她身上掉下的肉,那又如何,她懶得瞧上她幾眼。老公也管不了她,只能自己心疼女兒。
趙偉結婚時,她把四室的房子過戶給了他。靜雯結婚時,因為是自己選的對像,女婿家裡很窮,她看不起。就逼著女婿家裡出28萬彩禮錢,女兒結婚她也沒給陪嫁。那時老伴已得重病,躺在病塌上主不了事。但老伴心疼女兒,曾求著劉玲把另一套三室的房子送給女兒,但劉玲堅決不答應,她要把全部家財全留給兒子。女兒結婚後不久,老伴便撒手西去。靜雯哭得肝腸寸斷,她卻冷眼旁觀。
老伴去世後,她趕忙把另一套租出去的房子也過戶給了兒子。並且又給了趙偉八十萬的存款讓趙偉做生意。
靜雯結婚後生活困難,倆人還了外債後,又攢了幾年的錢想買一套二室的房子,買房還差十萬。靜雯回娘家苦苦哀求她答應借給她十萬,她狠心地拒絕了。
現在她總算明白了,想指望兒子養老是不可能的。那是一個無情無義的白眼狼。根本靠不住的。
她想了一夜,第二天一大早,她就起床了,隨便在家吃了點飯,就向女兒家走去。

敲開靜雯家的門,靜雯一家三口正在吃飯。子文疑惑地望著她,她疾步走到飯桌前,把一張銀行卡推在女婿面前。
她說:″靜雯,子文!這張卡里有80萬存款,是我的養老金,這張卡你們留著,就當是我提前預支的養老費了!」
接著,她又從隨身包包里掏出一張房產證,"明天,靜雯你們倆跟我過戶房子去。我現在想明白了,女兒也是我的親骨肉。兒子有的,我的女兒也要有,老房子就送給你們住了!″
靜雯和子文都被她驚呆了,她把靜雯摟在懷裡,慈愛地說:"靜雯啊!昨晚我回家想了一夜,當初我不該那樣對你。手心手背都是肉,我委屈我女兒幾十年了了,是媽媽錯了,媽跟你道歉,對不起!″
靜雯從沒享受過母愛,從小就被母親嫌棄,她也很渴望母愛。如今被母親抱在懷裡,竟感動得哭了。她哽咽著說道,"媽,你別這樣!只要你對我好,你讓我做什麼都可以!哥哥這個沒良心的不心疼你不管你,我給你養老!媽,女兒並不是在乎錢財,女兒缺的是母愛啊!″
劉玲難受得老淚橫流,女兒說的話好心酸,她缺的是母愛,她需要的是母愛。是自己的無情傷害了女兒這麼多年,自己還以為女兒貪她的錢財,真是一個不合格的母親!如今女兒願意給她養老,她也有了依靠,幸虧當年手裡還留了點財產,否則,豈不是太虧欠女兒了嗎?

其實兒女雙全的家庭,是多麼幸運幸福。應該說不管男孩或女孩,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。
做父母的,應該平衡二者之間的愛,對兩個孩子的疼愛是平等的。孩子之間最忌諱的就是抬高一方,打壓另一方。這樣不僅會傷害一個孩子的感情,還會慣壞另一個孩子!
父母一定要公平對待孩子們,不能厚此薄彼。女兒也是你親生的,女兒長大了是你的依靠,而不是你的仇人!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,你對她好,她會記著你的恩情,在你晚年無依時,會給你一個最好的歸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