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霞兒,是我對不起你。」
我心中一慌,接過紙條後瞬間崩潰,紙條上赫然寫著幾行字:
某年某月某日,受到某人的三千塊錢,將大寶賣給某人,以後絕不會找尋孩子,落款,婆婆的名字。
我苦尋十五年的大寶,如今才得知她當年並不是走丟的,而是被婆婆賣給了別人,一時間我哭了,哭得特別傷心,不知所措,丈夫也在一旁埋怨婆婆為什麼要這樣做。
婆婆卻帶著虛弱的聲音說:
「是我老糊塗,咱家情況不好,我就想著你們可以生養一個男娃,一時間老糊塗了,這麼多年我一直都很後悔,是媽對不起你們。」
看著她誠心道歉的樣子,以及病入膏肓的身體,我沒有繼續指責她了,那一夜我徹夜未眠,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去找孩子了,心中幻想著能夠與孩子相認。
只不過當我找到那戶人家的時候人家早已搬家了,至於搬到了哪裡一點消息都沒有,我再次落魄而歸。
等我回到家裡的時候婆婆已經離開了,我對她的怨恨也隨之消散不見。

其實後來回想起孩子當年走丟之後的家庭情況,有很多也確實能夠證明了是婆婆所為,比方他們並沒有像我一樣那麼的著急去找孩子,也沒有像我一樣那麼的撕心裂肺,反而對我加倍的關心,沒有半點責怪。
當時我就應該有一些懷疑的,但總是覺得是我把孩子弄丟的,從來都沒有覺得是婆婆所為,如今一切真相大白,讓我心裡的那塊石頭也落地了一些。
我怨恨公婆,怨恨他們把我的孩子賣給了別人,怨恨他們這麼多年瞞著我,讓我一直認為是我把孩子弄丟了,一直活在自責與愧疚中,可隨著他們的離世,我的怨恨也沒有了,至於大寶的話,我也不會放棄,我希望以後有一天我還能夠與大寶相見,畢竟是我的孩子,是我的骨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