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伴我就不想說了,人到中年的夫妻,愛早已名存實亡,他的那些事我不想說。
他想用婚姻威脅我辭職回家,我覺得他也太高估自己了,低估我了。
雖然我每月只有3000多的工資,但我也不想辭職回家,做個手心向上的主婦。
看看身邊有多少這樣的女人,被所謂的親情和婚姻裹挾,委屈自己付出一切。
我搬走第二天,老伴給我打電話,詢問我是不是不想過了,我回答隨便他。
兒子上大學,再也沒啥可拿捏我的,至於兒子未來,那也是婆家的事。
我現在考慮的是自己的未來,工作是我生存的根本,以後的退休金是我的底氣尊嚴。
婆婆自己有退休金,姑姐又願意每月出3000塊錢,老伴還有7200的工資。
他們商量著請人照顧婆婆是最好的選擇,憑啥逼我辭職回家,還不是我好說話。
這一次的拒絕,既是表明我的態度,又是讓姑姐知道,那是她親媽不是我的。
至於老伴說的結局,我早就想過了,能過我們相安無事地好好過日子。
他若不想過,我也願意成全他的想法,離開誰我想自己都能活得很好。
對此大家說我的選擇對嗎?為照顧婆婆辭職,耽誤自己後半生,值得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