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因老家禮金是給現金,我早已準備好8800的紅包,婚禮記帳的寫完,有人高喊一聲。
這是我們老家的習慣,意思是讓親朋好友知道你隨了多少禮。
其實,這是攀比之風的起源,隨禮不過是一種習俗,現在成為攀比的產物。
母親把我拉到一邊,訓斥我給她丟人現眼,說弟媳家的兄弟姐妹,都是10000起步。
說到激動處,母親又擰了我一下,問我留著錢給誰花,說我就一個女兒,何必這麼摳。
我沒有在意母親這些話,攙著她走向我們的座位上,小妹說我厲害,她還要做人。
也許,遠嫁也有遠嫁的好處,遠離親戚間的是是非非,安靜地過自己的小日子。
守在親戚身邊,有些事,不得不隨波逐流,也不得不被親戚道德綁架。
做人啊,咋就這麼難,即使是親人也要「看錢」論感情,實在是太累,太現實了。
我辛苦一輩子掙的錢,為啥要給別人,將來留給我女兒,外孫子不行嗎?
對此大家說我做錯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