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兒子住了一周,沒有溫暖的親情,反而總是各種生活瑣碎的爭吵。
不知是兒子兒媳故意做給我看,還是他們之間真的到了相互嫌棄的地步。
我提出回自己的家,兒子卻說想跟我換房,說我那裡離高中近。
後面的話沒說出口,兒媳倒是直言不諱,她說我自己也照顧不了兩個孩子。
聽著兒子兒媳的盤算,我說房子不會換,錢也不會分,等我走了,他們兄妹均攤。
兒子急了,說我偏心女兒,誰家的房子和錢不都是給兒子的。
我說已經錯過一次公平對待,這次一定不能在選錯了。
兒子不解地看著我,我告訴兒子,在他們兄妹結婚時,我就給他多,給女兒少。
老了老了,得到最少的女兒女婿反而對我好,讓我得到了8年的溫暖親情陪伴。
反觀兒子是如何做的,既得利者卻不願付出孝心,住院也是看一眼完事。
也沒說跟女婿替換著在醫院裡照顧我,兒子狡辯說,他以為我請護工了。
若兒女沒有孝心,做老人不必把養老寄托在他們身上。
守好自己的財產,不要提前都交出去,將來誰對我好,我就給誰。
對此大家說我做的對嗎?利益給兒子養老給女兒,這我做不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