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格公司在邱麗蘇的折騰下,只剩了空殼,錢都被邱麗蘇私吞了,也許用不了多久,邱麗蘇就會卷錢跑路。
薛曉舟如果不及時把股份變現,他的房子和股份都會進入邱麗蘇的個人腰包。

薛曉舟和邱麗蘇談條件:
「三百萬,我的股份全部歸你。
之後致格是好是壞,賺不賺錢,和我無關。」
上千萬的房產,邱麗蘇只肯給薛曉舟50萬,邱麗蘇當然不會同意給薛曉舟300萬。
薛曉舟威脅邱麗蘇說,如果她不給300萬,那他就把致格的真實狀況,告訴給致格的客戶,到時候致格出現輿論危機,邱麗蘇也就不能繼續圈錢了。
薛曉舟這一招,真的夠狠。

其實,薛曉舟早就給自己留了後路。
薛曉舟和邱麗蘇簽訂的房產轉讓合同,明確規定了房款只能用於公司的經營,不能挪用。
邱麗蘇就算私自把錢轉走,洗了出來,也都會有跡可循,連方叔都知道邱麗蘇非法侵占公司財產的事實,邱麗蘇這下難逃法律的審判了。

在邱麗蘇出事前,薛曉舟套現300萬離場,才是明智之舉。
但邱麗蘇不會束手就擒,她騙薛曉舟定了一個月的期限,這說明,她早已想好了應對之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