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不滿婆婆給小姑子陪嫁,女人要求分帳、離婚:動了我的「蛋糕」

2025-05-08     楓葉飛     反饋

聽到許靜這番話,小姑子當下就不樂意了,又是嫂子你只是給爸媽打工,沒有決策權,又是這些年爸媽也沒虧待你,掙了錢後就給你們首付了一套房子,人應該學會知足,不能太過獅子大開口。

對於小姑子的指責,許靜沒有反駁,她不想起無謂的爭執,只想聽公婆的解釋。

婆婆沉默了一段時間後,表示,以後並不是沒有賺錢的來源,畢竟又開了一家分店,到時,全家人還可以靠那個店生活。

「小蘭她婆家條件好,人又好說話,我們總不能太磕磣的把她嫁過去吧。我知道靜靜你這些年跟著我們吃了不少的苦,但以後我們倆老的掙的錢不都還是給你們嗎?就不要因為這點錢和你妹妹計較了吧?她嫁出去後,能經營成什麼樣,全靠她自己了,到時我們也不會管她了,會把心思都放在你一家三口那裡!」

見婆婆有些「誤會」,許靜索性直接了一點:

「媽,我不是不捨得錢,也不是惦記您和爸的錢,我只是覺得把老店給小蘭不太合適!如果老店是您和爸一手做起來的,我和沈磊只是偶爾幫幫忙,那您給小蘭做陪嫁我無話可說!可不是這樣的啊,這些年我和沈磊全心全意撲在這上面了!

我嫁過來時,小蘭上高二,一直到她大學畢了業,都是咱們這個店供著她,我若是計較,當初就不願意和你們一起經營這個店了!又怎麼能堅持這麼多年呢?

這麼說吧,您把我和沈磊當作什麼?是這個店的合伙人,還是打工仔?如果以後咱們再一起經營分店,那我又算什麼?是不是到時把分店經營起色了,又和我無關?

事情到了這地步,我也說清楚一些吧,媽,您可以給小蘭買房,也可以給錢,只要是從您和爸的錢里出,給多少嫁妝都行,但店面,不行!因為動了我的蛋糕!裡面有我的心血!你們真是覺得我不通情理、無理取鬧,那咱現在就分帳,我和沈磊也離婚,到時你家的東西我分文不取。

沒有想到許靜會這樣說,不光沈磊,就連公婆都有些震驚,畢竟因為這鬧離婚太衝動了,一大家人在一起生活這麼多年了,許靜是什麼樣的人,都做了多少努力,他們都一清二楚。

雖然小姑子在一旁一直嘟囔「太有心機、太貪婪」,但最終,許靜的公婆還是勸了許靜,並且改變了主意,稱會給自家閨女30萬塊錢作為嫁妝(彩禮十萬)。

眼看父母因為嫂子幾句話就「大變臉」,許靜的小姑子氣不過,扔下一句「既然兒媳婦那麼重要,爸媽你們以後就指著兒媳過」,之後,奪門而出。

就這樣,公婆那裡算是過去了,但小姑子自此對許靜起了怨恨。

03

許靜說,因為這一鬧,她的丈夫沈磊也和公婆提了意見,稱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,不如以後大家分開干。公婆雖然表示會考慮一下,但一直到現在,過去了半個多月,都沒有給出答案。

對此,許靜也有自己的擔憂,她害怕自己一心一意拼博了一番,到時分店如果做得好了,別再因為什麼事,給了她一點錢之後,就一腳把她「踢出去」。

「說實話,一家人在一起做生意,就怕因為利益起糾紛,弄得大家都不舒服、都有氣!但是你要說分得太清吧,大家心裡也都不是滋味兒,跟不是一家的一樣。

反正我還是那句話,該別人的我一分不要,但是該我的,我也不會讓。公婆的錢隨便給小姑子花,我都沒啥意見,更不會幹涉,但我沒有養小姑子的責任。」

其實,作為旁觀者,不管站在誰的角度看,好像大家都沒有錯。

對許靜的公婆來說,自己閨女找了個好人家,是該讓閨女風風光光地嫁出去,不說弄得有多體面,至少不能讓親家看低了自己的女兒。

對許靜而言,嫁進婆家除了一萬一的彩禮,別的都沒有,沒有計較這些不說,她還辛辛苦苦地和公婆一起「創業」,並且把生意做得越來越好,著實是下了功夫、出了力的,如今,小姑子要結婚,公婆眼睛不眨地要把自己的成果「給出去」,她辛苦了那麼久,結果像是給小姑子作了嫁衣,她心裡不好受確實也在情理之中。

實話講,既然都是一家人,真不想鬧得太難看,最好的辦法還是許靜的公婆,給自己閨女陪嫁房子或者錢。

既然兒媳婦說了,公婆自己的錢怎麼花都行,那麼,出於維護一家人的和氣,還是從自己兜里拿更實在。

畢竟太有「爭議」的東西,越是揪著不放,越容易引起矛盾,因為都覺得有自己的一份,都想要分得更多,到最後,弄得大家成了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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