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按理說,到了這個地步,兒媳也該適可而止了,可她沉默了一會兒後,再次開了口:
「媽,自古以來,都說養兒防老,當父母的,都是為兒子考慮的多,畢竟父母有個大小事,還是兒子在身旁忙活。這閨女嘛,也不是說指望不上,就是她嫁了人,回娘家的次數變少不說,以後做事還是顧及婆家的多。您給小琪一套房子,那以後您老了,她能和小華輪流給您和爸盡孝嗎?女婿是獨生子,肯定一心一意地照顧人家爹娘,小琪想顧著您和爸估計都難!到時候,您還不是要指望我和小華嗎?」
看著兒媳一臉嚴肅的模樣,再看一看一旁一直不吭聲的兒子,陳阿姨覺得有些不對勁,她想了想,耐著性子說了一番話,「小琪以後能不能指望,我也說不定,但如果她真是有了婆家就忘了娘家,那我也認了,大不了就當沒這個女兒了嘛!收回給她買的房子!至於小華,不管我給不給小琪陪嫁房子,都抹不了我為他所做的付出,我老了、有需要了,他作為兒子肯定得盡孝的,這是任何時候都改變不了的事實。還有就是你萍萍,你放心,我和你爸以後遇到難處了,不會去要求你什麼,畢竟沒生養你,你也不欠我們的。」
可能是沒想到陳阿姨會這麼說,兒媳愣了一下後,有些不滿,「媽,您話可不能說太滿哪!以後什麼樣,現在可說不準兒呢!別人家都是為兒子多考慮、多貢獻,您倒好,給女兒花錢連給兒子說一聲都不說!您那麼向著小琪,希望以後你養老找到了她,她不會以嫁出去的女兒為由去推脫。」
聽到兒媳這樣說,陳阿姨是真生氣了,「萍萍,我不知道別人家是怎麼對待兒子和閨女的,反正在我們家裡,兒女沒太大差別。當然了,我其實還是偏向點兒子,畢竟小華結婚,我給他全款買了一套127平的房子,彩禮車子也都是錢;可小琪呢,就給她準備了一個不到七十平的房子,錢也沒有,除了彩禮讓她帶回去。我真不知道哪裡做得不對,惹著你了,如果你心裡不好受,那你該找你父母要「平衡」,而不是我。」
眼看著自己的母親和妻子談不下去、就要吵起來,陳阿姨的兒子站了出來,只不過,縱然他在中間調和,但陳阿姨和兒媳還是鬧了不愉快。
原本還算和諧的婆媳關係,突然就「結了冰」。

03
陳阿姨和我講這些的時候,憤憤不平,「我真不明白了,我給自己的閨女陪嫁房子,怎麼就讓兒子、兒媳不高興了?他們不會以為我的錢都是他們的,不該給閨女一分吧?兒媳就算了,我沒養人家,不該說她,可我那個兒子,怎麼也這麼糊塗!如果不是他默許,我那個兒媳絕不會說這些話!你說說,這倆人想啥呢?我和老伴兒還沒老到不能動的那一天呢!就開始打我們錢財的主意,誰說當爹娘的,就該一直對兒子付出了?」
作為旁觀者,我是覺得挺無語的:一是,對陳阿姨兒子的「糊塗」;一是,對陳阿姨兒媳的「強出頭」。
我是相信陳阿姨所說的,如果不是有兒子的默許,兒媳是不會出面講那些話的。
兒子作為一個男人,成了家以後,最該想的是如何把自己的小家建設得越來越好,而不是把目光還放在父母身上,「惦記」父母的那點錢,總覺得「養兒防老」的觀念強,父母就得多給兒子付出,父母的所有東西就都是兒子的。
父母的錢財怎麼支配、怎麼花,完全由他們自己做決定,子女如果不能力所能及地給父母盡孝心,那麼就儘可能地不給父母增加太大的負擔,而不是總盯著他們的錢包,一味地啃老。
至於陳阿姨的兒媳,我覺得她心裡也是有嫉妒心的,看到自己和小姑子「差距」那麼大,心裡一時不平衡也正常,畢竟生活中,是有一些女人在原生家庭沒有得到過太多的愛和尊重,她們基本上都是結了婚即被娘家視為「外人」,別想著能從娘家那裡得到多少「資助」了,娘家會不會讓她們幫扶都是一個未知數。
所以,從這一點來看,陳阿姨這個母親的做法,是值得稱讚的,因為很多時候,兒女齊全的家庭,做父母的真難一碗水端平,當然,我不否認有完全做到公平公正的父母,但真的是少數,畢竟,太多的人骨子裡都認為錢是給兒子的,愛才是給女兒。能在錢方面,還想著給女兒「分一杯羹」的父母,真的挺不錯了。
但是,嫉妒歸嫉妒,作為兒媳,婆家的事能交給丈夫的,最好都要交給丈夫去處理,不要覺得自己嫁給了這個男人,他的所有「資源」就都要和你共享,尤其是在錢方面,你管好自己的小家即可,公婆怎麼做、公不公平,不用你說,你的男人也會心知肚明。
不管是兒子還是兒媳,不愚孝父母,不過分苛責父母、或者一味啃老,做事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,更有自己盡孝的分寸,這才是作為子女最應該擁有的好心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