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虧今年房價低,165000元就夠首付了。去年同樣的房子,首付款需要22萬,我還想著今年降價了,我家存款70萬,可以全款買一套。
一來,兒子大了,我和媳婦搬過來,把大房子給兒子,到那時父母年齡大了,我也方便照顧他們。
我借了60萬貸款,雖然可以貸款20年,或者30年,但是我要求貸10年。每個月房貸7000元。
交完首付,辦好手續,我就給媳婦打電話,告訴她:我買了一套房子,每個月7000元貸款。以後我負責還房貸,你工資負責咱家生活費。
媳婦說:你為啥不和我商量,我弟弟的彩禮錢咋辦?
我說:買房子,你肯定不會反對,你弟弟的彩禮錢本應該讓他自己想辦法。
如果咱媽問你,就告訴她,咱家也買房子了,也借貸款了。貸款金額比你弟弟多,日子還沒有你弟弟好過。
事到如今,媳婦也沒有辦法了。
我想以後,即使媳婦繼續做扶弟魔,也力不從心了,畢竟她的工資只夠家裡生活費了。
岳母給我打電話了,用嫌棄的口吻說:沒錢,幹嘛還買房子?每個月還7000元,為啥不等攢夠錢再買。
我呵呵,如果我不買房,可能一輩子都攢不夠錢,弄不好小舅子的房貸,哪天還不上,說不定我那扶弟魔媳婦,又會給還了。
不管那麼多了,對付扶弟魔媳婦只能用這招了,讓她無話可說,肯定好使。你們說是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