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岳父岳母住進來,劉強倒是沒說什麼,不過他也沒什麼表示,這還讓薛蓉的父母挺尷尬,卻讓薛蓉有些生氣,他平時再小氣再守財,自己的父母來了多少該盡兒當女婿的義務吧,而且自己平時對公婆那麼好,給自己父母買什麼,就給公婆買什麼。所以劉強的態度是真的讓薛蓉感到憤怒。
但當著父母的面,薛蓉沒有發火,等到兩天後把父母送去了公寓,薛蓉才向劉強提出了自己的不滿。
「我說劉強,我知道你節約,可我平時對你父母怎樣,你也看在眼裡,多少該做到一視同仁吧,現在我爸媽也走了,咱們也能好好聊聊這件事兒了。」

聽薛蓉這麼一說,劉強也覺得自己可能有些過分,不過聽說岳父岳母走了還有些好奇,他知道薛蓉老家拆遷的事兒,岳父岳母能去哪兒?
「我不是有套公寓嗎?給他們住了。」
沒想到劉強聽了這句話卻忽然生氣了,「你把房給你爸媽住,是不是也該跟我商量一句?你也好意思說我不考慮你,我看咱倆不能再這麼過了,定個aa制吧,不然我總是吃虧。」
薛蓉對劉強的說法是又生氣又無語,「那是我的婚前財產,你吃什麼虧了?」

劉強根本不這麼考慮,他覺得兩個人結了婚,這些固定資產就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,雖然他從來沒有把婚房的租金分給薛蓉,但這不礙於他自私的把薛蓉的房子分給自己一半。
薛蓉不想和他掰扯了,也覺得這種日子她過夠了,生氣失望之下向劉強提出離婚,劉強居然讓薛蓉把陪嫁房分給他一半。
薛蓉覺得很可笑,第二天就把弟弟叫來,把陪嫁房過戶給了弟弟,劉強這下沒辦法了,而薛蓉堅決的離婚,兩人就這麼因為錢財一拍兩散了。
在兩人相親的時候,劉強就總是提出一人一半,但在那時薛蓉覺得這是應該的。結果在結婚後,劉強依然是小氣吝嗇,不肯為家庭付出。然而他自己並不是節儉,而是自私雙標,自己不願意付出卻自然的把薛蓉的資產分給了自己一半,這也讓薛蓉最後決定和他離婚。

在結婚前,一定要擦亮雙眼,好好考察對方,即使是相親結婚也不能草率。因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兒,不是錯了改正那麼輕易就可以,即使結了婚,也可以離婚。但是終究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,所以在結婚前,搞清對方的人品,性格是很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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