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,在這之前,我談過一場戀愛,前女友是我的初戀,長得漂亮又有錢,可她爸媽嫌棄我是農村的,堅決不肯同意我們交往,我媽只好苦口婆心的勸我死心。

我一蹶不振了好久,我媽到處託人幫我找對象,最後認識了現在的老婆,她長相普通,不過看起來文文靜靜,適合做妻子。
這幾年我們在縣城,老婆把家裡打理的井井有條,我才能安心的做事業,如今也有房有車了,這都離不開老婆的幫助。
可老婆肚子一直沒動靜,我媽盼孫子急了眼,硬是要我們去醫院檢查。我只好心不在焉的去了醫院,拿結果的那天,是老婆去的,我工作忙走不開。

老婆心灰意冷的回來,我連忙問她怎麼了,她頭也沒抬,說是她的問題。我一下子放輕鬆了,一個勁的安慰她,現在醫學這麼發達,總歸是有辦法的。
不過我媽得知了這個消息,天天上門鬧,要我們離婚,要老婆搬出去,搞得人盡皆知,我實在受不了,想著以後沒孩子,確實不孝,就和老婆提出離婚。
離婚的前一晚,我說給老婆十萬,當作分手費,她沒說話,跑出去散心了,我就在家裡幫她收拾東西,等我打開她的首飾盒,無意就翻到了檢查結果,原來是我先天性不育,我嚇的癱坐在地。

我不想錯過這麼好的女人,她承受太多了,我想挽回她,你們說我做的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