匪搶劫不遂遭撞死案 華男被控疏忽致死不認罪

2024-03-27     劉奇奇     反饋

(亞羅士打27日訊)3匪搶劫不遂1匪反遭撞死案,涉及意外撞死其中一名劫匪的華裔司機,今日在疏忽致死罪名下被提控上庭,被告不認罪。

被告韓文豪(譯音,33歲)於周三上午,被押往亞羅士打推事庭面控。

根據控狀,被告被控於3月19日清晨6時30分,在吉打港口一建築物後面,因疏忽而造成他人(莫哈末沙茲萬)死亡,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04A(疏忽致死)條文。

在上述條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。

被告聆聽控狀後不認罪,其辯護律師律師林維勇向法官求情時,指被告是一名鋁業工人,每個月收入僅1200令吉,需負擔妻女的生活費,要求降低保釋金。

他說,被告患有高血壓,每個月需到醫院治療。

推事西蒂諾希達雅經過考量後,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,並將此案展延至5月19日過堂,同時諭令被告需每個月前往警局報到。

另一方面,2名涉嫌搶劫的巫裔男子莫哈末札基(28歲)及札茲米(41歲),則被押往亞羅士打地庭面控。

2名被告涉嫌與死者莫哈末沙茲萬(29歲),於3月19日清晨6時39分,在吉打港口一家西藥行前,企圖結夥搶劫一名男子(韓文豪),因而觸犯刑事法典第395條文。

在此條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監禁最高20年,並可另加罰款或鞭笞。

2名被告不獲准保釋,也沒有聘請辯護律師,法官諾再漢諭令案展至4月28日過堂。

根據案情,3名蒙面匪徒於3月19日清晨時分,持鐵棍意圖打搶一名男子,男子情急下欲驅車逃離現場時,卻意外撞死其中一名匪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