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28日訊)兩名大學生在退租後,屋主以很多東西需要維修為由不願歸還押金,之後還從中扣除5000令吉,兩人隨後尋求律師協助,不僅拿回應有的押金,還獲得賠償。
律師覃祖斌分享說,兩名大學生是在數個月前求助於他,聲稱在租房期間不曾損壞房子的任何東西。
覃祖斌在其Instagram法律諮詢專頁「律師仔」發帖指出,屋主先是以飯廳的桌椅有損壞要求兩人賠償,而兩人雖然沒有損壞任何物品,但願意負上責任,答應賠償。
他說,兩人搬離後向屋主索回押金時,屋主才說很多東西要維修和清理,費用會從押金扣除,結果6000令吉的押金一扣只剩1000令吉,之後還不理會兩人的解釋,打算不了了之。
覃祖斌說,他在兩人上門求助時就告知,這是很多黑心屋主的操作,因為多數人不會為了幾千令吉把事件帶上法庭,畢竟律師費肯定高過索討費用。
他說,為了懲治這類黑心屋主,他答應無償為兩名大學生打官司,一開始先寄律師信給屋主,在對方不肯妥協下把案件帶上法庭。
他指出,在交換法庭文件的過程中,屋主的代表律師多次聯絡並說服庭外和解,賠償金也從3000令吉起至6000令吉,但都被拒絕。
他告訴對方律師,既然案件已上到法庭,沒有7000令吉賠償是不會答應庭外和解的;對方律師一開始還說達不成共識就打官司,結果三天後就聯繫說屋主願意賠償7000令吉。
「我跟客戶(兩位大學生)確認後,他們願意接受7000令吉賠償並庭外和解。」
他解釋,對方律師提出和解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屋主不願花更多錢在這起案件上,上法庭打官司的費用,絕對超出屋主需要賠償的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