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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第二天,我就接到了張鳳梅打來的電話,我們是童年玩伴,關係一直很好。
她說我婆婆去世了,讓我十分難過。 我想參加婆婆的葬禮,可父親不讓我去。
給他打電話的時候,他在外面跟人下棋,氣得他把棋子扔到地上,對我大吼大叫。
母親也不讓我去。 是啊,我和婆婆的感情再深。
可終究我不是她媳婦了,這樣的場合,我去了算怎麼回事?名不正言不順。
讓我沒有想到的是,大姑給我送來了一身孝服。
是媳婦的規格,在孝服里還藏著一枚戒指,這枚戒指是婆婆的,她曾說過,她百年之後,要把這枚戒指,傳給她媳婦婦。
可見,在婆婆心中,我還是她媳婦婦,孫紅艷卻不是。 不管婆婆心裡是怎麼想的,是怎麼考慮的。
可現實卻是,我和前夫離婚了,孫紅艷才是他合法的妻子,在外人眼中,他們才是夫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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婆婆下葬後,我去了一次前夫家,把婆婆留給我的戒指,親手交給了孫紅艷,我沒有隱瞞,把戒指到我手裡的原因。
跟孫紅艷解釋的一清二楚。 孫紅艷不想要這枚戒指,我說:你收下吧,你有資格。
我沒有資格,是老人糊塗,做了糊塗事,你不能跟死去的人一般見識。
孫紅艷這才把戒指接了過去,我讓前夫把戒指戴到孫紅艷的手上。
前夫照做了,看著他們恩愛的樣子,我由衷為他們高興。 人活一世圖什麼?
圖的是問心無愧,心安理得,圖的是吃也香甜,睡也安穩。
善待對你好的人,寬容傷害過你的人,我們的心靈才能變得無限寬闊,有足夠空間用來安放漫長而豐富的一生。
大家覺得我做得對嗎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