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提到,女員工向他控訴,在發生這件事後,她面對創傷,但他調閱回之後的閉路電視畫面看到,女員工還可以照常工作,跟男員工和男顧客開心打鬧,完全看不出受創傷。
該女員工提出辭職後,女員工的母親要求黎子輝,為此非禮事件支付其女兒每月2600令吉的賠償金,直到女兒找到新工作為止。
黎子輝指出,女員工的母親了解情況後打電話給他,說女兒要辭職了,要求他給予賠償。
「我了解她們的情況,她的母親有病需要長期治療,所以我當時答應支付她2個月的薪水,即11月和12月,但她母親不接受。
「女員工每月工資為2600令吉,她母親要求我每月賠償這數額,直到她找到新工作,但這是不可能的事。」
他提到,其實該女員工的工作態度一直不好,工作了6年,一年比一年差,經常被其他員工和顧客投訴。
「她經常被投訴工作時偷懶,整天在講電話、經常遲到、仗著自己做了很多年而『擺款』,很多顧客也投訴她不友善,我已經想給她警告信了。」
黎子輝補充,父親生前多次強調自己沒有非禮女員工,而其他員工都認為,其父親並不是這樣的人。
(死者家屬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