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不覺中,大S去世已經過去了四個多月,相比汪小菲這邊的熱鬧,S家一改往日的高調。
自從5月19日婚禮那天,S媽開口問馬筱梅要錢無果之後,鮮有消息傳出。
回顧大S的一生,高開低走,《流星花園》讓她一炮而紅,成為兩岸三地第一位現象級偶像。
開局就是王炸,未來不可限量。
可惜大S選擇了嫁人。
婚後的日子裡,大S夫唱婦隨,幾乎淡出了娛樂圈。
十年後,大S結束了長達十年的婚姻,硬生生的把汪小菲的名字改成了前夫。
一份離婚協議書看似是她的戰利品,實則是一把雙刃劍,刺傷對方的同時,也會傷到自己。
汪小菲跟大S的離婚協議到底有多炸裂?
我們一起捋一下,離婚協議書一共有六條,每一條都是成箱的人民幣。
1.撫養孩子:從21年12月-38年3月,每月給孩子撫養費100萬台幣
2.孩子日常開銷:孩子成年之前,上學、上興趣班、留學、治病、僱傭保姆的費用全由汪小菲負責。
3.撫養大S:從21年12月-31年11月,每月給大S100萬台幣。
4.家庭日常開銷:大S再婚之前,房屋、水電、稅、物業、司機工資,全由汪小菲負責。
5.債務:無論大S是否再婚,汪小菲都要負責還清房屋貸款
6.信用卡:汪小菲給大S保留信用卡副卡負責大S日常開支,且保證不停用。
大家看明白了嗎?依照離婚協議書,
汪小菲需要將孩子養到十八歲,每個月100萬新台幣。
離婚之日起,汪小菲負擔大S10年的生活費,每個月也是100萬新台幣,這兩項加起來就是200萬新台幣。
除此之外,還有更狠的一條,無論大S 是否再婚,都要負責房屋貸款。
這哪是離婚協議書,這分明是一張賣身契。
截至2023年8月,汪小菲已支付約4511萬新台幣,但因未按時繳納部分款項,大S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
額外承擔子女教育、才藝、醫療等費用,並以「實報實銷」方式支付,涵蓋保母申請、薪資及豪宅水電費、稅金、司機薪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