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這時候是很生氣了,有人能做到幫理不幫親,我做不到。再說了,劉曉說的我也不覺著在理。想著彤彤這一個周過的日子,我真想揍劉曉。
劉曉回答:「如果她同意了,我們兩個就繼續,一直到結婚,不同意,就這麼分手也沒關係,我也不是沒人追,認識的女孩子,一個月人家就能同意和我在一起,哪像彤彤,那麼保守。」
談話都到這裡了,最後當然是不歡而散,劉曉沒意識到自己犯的錯誤,反而覺著很正常,作為彤彤的哥哥,我不能讓自己的表妹吃虧。
我到小姑和小姑父家裡,把事情跟他們說了,他們兩人涵養再好,也不可能同意這個婚事了,剩下的就是怎麼勸慰表妹看開這件事了。
我回到家中,一直在想這件事,忍不住把它敲了出來。

也可能我們都屬於保守的人吧,我是80後,很不能理解現在的年輕人為什麼會有這麼不負責任的想法,婚前發生關係,吃虧的永遠是女性。男性一旦不再愛女性了,吃干抹凈,拍拍屁股走人了,留下女性一個人傷心絕望。
女性在沒有婚姻保證的前提下,拒絕發生關係,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。
男性抓住這一點來說女性不愛他,以此對女性進行不理不睬,冷暴力處理,難道這就是愛女性的表現?
除了會逼迫女性向他妥協,沒考慮過在這個過程中會對女性造成什麼樣的心理傷害,假如女性真的妥協了,然後又分手了,那對女性就會造成雙倍的傷害,這種傷害還可能會持續到女性碰到真正愛她的人出現,造成一種永遠的隔閡,存在於真正相愛的兩個人之間。
不發生關係就用冷暴力處理,不妥協就分手,這樣子的人太自私,太沒有責任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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