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43歲才發現:聽父母的話,娶到家裡有退休金的媳婦,有多麼幸福
來自鍾先生投稿的故事:
現在好多年輕人都說,結婚不能太在乎對方家庭條件,找個彼此真心相愛的,才會幸福。
說實話,我當年是這樣認為的,也這樣做了,但真等自己過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後卻漸漸發現:婚姻幸不幸福,有時候真和伴侶家的家庭條件脫不了干係。
我和堂哥的婚姻,就是一個很好的對比案例。

我今年43歲,是某工廠的領班。
17年前,才大專畢業工作不到兩年的我,帶著談了一年多的女友回了家。
女友是我在讀大三在外兼職時,認識的一位幼師,人長得水靈,性格也溫柔。她身高不高才一米五五,但身材苗條,笑起來還有倆酒窩。
當時,我經常去幼兒園兼職教小朋友打球,和她經常碰面,一來二往就互相留了聯繫方式。
剛開始我們是以同事關係相處,後來因為經常聯繫,經常約飯,不知不覺就互相喜歡上了。
她只是合同制的幼師,工資一般般,但她很會生活,我們談戀愛的時候,她對我也特別貼心,經常會給我做飯、做甜點。
那時候,我屬於一往情深,打心眼裡認定她就是我這輩子要娶的人。
可帶她回家,父母一打聽她的家庭情況,臉立馬就拉下來了。
女友家裡是雙女戶,父母在工地打工,沒退休金。
我父母堅決反對,我爸說:「你要是娶了她,以後日子可不好過。她父母老了沒保障,到時候都得靠你們贍養。」
為此,父母非常不同意我們在一起,私底下要我和女朋友早點分手。
見我遲遲不肯分手,父母還特意找她談了話,也不知道他們說了什麼,女朋友就跟我鬧了脾氣,說我家看不起人。
沒過多久,我們之間因為這事吵了點架,女朋友就跟我提了分手,我當時又氣又恨,覺得父母管的太過了,這是我的婚姻大事,而不是他們的。

分手後,我正傷心著呢,父母也沒在乎,而是裝作沒事人一樣,直接開始給我安排起了相親。
找人介紹了好幾個他們認為很不錯的對象,其中有做老師的、當公務員的,還有在國企上班的。
但這些對象中,都有一個共同點,家裡面有退休金的。
我媽跟我說,娶媳婦就得找岳父母有退休金的。這樣等他們老了,自己能養老,不用我們操心,他們還能幫襯我們。
還拿我老家的堂哥舉例,說堂哥就是聽大伯和大伯母的話,娶了個岳父母有退休金的媳婦,日子過得別提有多舒坦。
面對這樣物質的父母,再聽到他們這樣物質的話語,我根本聽不進去,但也拿他們沒辦法。
只能一邊應付著去相親,一邊偷偷追回前女友,說實話,我真的太愛她了。
後來,我謊稱女友懷上我的孩子,我得給人家負責,父母這才拿我們沒辦法,同意我們結婚。
本以為和心愛的人結婚了,日子肯定甜甜蜜蜜,很幸福的。可結婚後,我才知道什麼叫「貧賤夫妻百事哀」。
妻子懷孕7個月的時候,就回家養胎了,孩子出生後,我父母都還在上班,沒辦法幫我們帶。
而岳父母雖然都閒著,但他們都放不下家裡的果樹,只是在妻子坐月和孩子半歲前,趁著農閒來幫忙照顧了幾個月,自此就沒幫過我們什麼。

那一年多了,妻子沒工作,什麼都得靠我掙錢支撐。
養胎期間還好點,沒什麼太大的花銷,可孩子一出生,各種開銷就壓得我喘不過氣。什麼奶粉、尿不濕、保險、吃穿用等等,哪哪都要花錢。
為了多掙點錢,我每天加班到很晚,周末也不敢休息,要出門擺攤賣東西。妻子心疼我,孩子帶到2周歲,剛好我母親下崗了,就把孩子丟給我母親帶,她自己就出來找工作了。
我們倆拚命賺錢,就想著能努力在城裡買套房子,給孩子一個好的生活環境。我父母這邊很支持我們,在13年前,給了我12萬元,助我貸款買了套房子。
可當我們三口之家,朝著幸福生活前進時,岳父母那邊卻陸續出了狀況。
我買房第三年,老丈人騎摩托摔斷了腿,由於是自己失控摔傷的,騎得摩托又沒證,保險不賠,醫保也報銷不了多少,最後看病花了5萬多,其中我這邊出了3萬;
緊接著丈母娘得了腰椎間盤突出,做了一場手術後,然後幹不了重活的她,又為了掙點錢,很蠻幹,又摔了一跤,臥床了半年多。
前前後後,為了治療,也花了近十萬。
他們夫妻倆都沒啥錢,好不容易掙了點錢,都拿回老家修繕房子了。
而媳婦她姐,早早遠嫁,還嫁的不是很好的家庭,就不怎麼搭理娘家之事,最後岳父母的醫藥費、生活費都得我們出。